2016年10月23日上午,心理辅导班团体课程请到了湖南师范心理系的周正怀教授,为我们讲解儿童心理学中的儿童的叛逆行为与原因。
从出生到成年,一个个体需要经历三个不同的“叛逆期”,首先是2-3岁,被称为“宝宝叛逆期”,是“自我”中心出现,是主客体分离的过程,主要是生理上的与母亲分离,认识自我的过程;第二个叛逆期出现在6-8岁,称为“儿童叛逆期”,是适应小学生活的过程,是对规则的适应阶段,需要做出身心两方面的适应;第三个叛逆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青春期叛逆”,年龄发生在12-18岁,主要是心理上的反抗 、成长、成熟的过程,被称为“心理断乳”期。
今天老师主要给我们讲解了幼儿叛逆的表现及成因。幼儿叛逆表现为:破坏性行为的出现、倔强固执和情绪反应激烈、与父母唱反调、有事没事不理不睬、挑战规则和权威、攻底线、和小伙伴容易起冲突,发生冲突了容易动手,一起活动时容易争抢先后秩序,甚至动手。
究其原因,是因为两三岁的儿童因为断奶,与母亲发生了实质的分离,学会行走也使儿童有能力离开照顾者更远的地方,自我意识不断增强,探索“我”的力量,因为语言能力不发达,和社会互动的机会的缺乏,致使其表达多半采取的是不成熟的行为:“攻击性”、 “挑战性”、“破坏性”等等行为就成为2-3岁儿童的主要交流方式,这个阶段的儿童还往往表现为,希望“独立”和对父母的强烈依恋之间的矛盾,这个阶段的儿童往往喜欢探索世界的规则。
最后,周教授用了五个具体案例让我们讨论,分辨案例中的儿童处于何种叛逆中,是什么原因引起,父母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待。大家讨论非常热烈,还有不少弟兄姊妹将自己在育儿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都一一分享,还有姊妹将自己育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提出,老师做了很好的引导与交通。
其中一位姊妹发言,表示周教授的讲座很受益,讲出了儿童生长的规律,这是我们不曾知道和了解的,人的生长发育,其实也是神创造的“律”,老师把这个“律”在科学中分解出来,我们作为父母,作为神的管家,需要的是尊重儿童生长发育的这个“律”,需要的有对神的敬畏,这样才不至于将我们的人的私欲放在我们对儿女的养育上。
我们期待下次的讲座——青春期的叛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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